
最近多了很多非常清醒,可是完全不能拿來作正事的時間。剛好之前欠了很多書沒有看,趁這個機會趕上進度。這,就是其中一本。
很少有一本書,真的什麼介紹都不能說,說了就是spoiler。這就是這樣的一本書。當初買的時候當然是被書評騙的,以為愛爾蘭作家寫的應該是愛爾蘭的事情。加上被譽為幾近完美,總讓人多了幾分好奇和懷疑,想要自己確認一番。
書很輕。以皇冠這麼騙錢的出版社來說,是一件非常難得的事情。皇冠的書,就算只有兩百頁,也要用磅數極高的紙,讓你覺得看的不是中長篇小說,而是曠世巨著。不過看完之後的後座力,異常沉重,明顯是出版社又一操作手法。更讓人驚訝的是,這本書竟然被歸類為童書。這真的是比哈利波特還不像童書,卻比哈利波特更像童書的書了。(天阿這句中文真爛)
讓我想到的是,這真的適合當童書嗎?換言之,多小的小孩應該接觸這類的故事,才不會太早,才不會在得到什麼之前,被滿腹的疑問先行淹沒。講到這裡,就與我昨天的一段對話有關。最近加州Proposition No. 8炒的沸沸湯湯,到哪裡都避不掉(不知道這是什麼的人,簡而言之,就是加州有公民提案要透過公投,再度禁止同性婚姻合法)。昨天和某人聊天,他向我表達了強烈的顧慮(他的邏輯也大有問題,但是我決定饒過他)。他提出的例子是,某地方決定把同性戀童話列入教材(我記得是歐洲,可是一下查不到新聞),而這種國王愛國王的故事讓小朋友唸了之後,會產生不好的影響。就算你不提,街上還是會有同志愛人手牽手,孩子們就不會有疑問嗎?對於這點,我似乎一下保守起來。至少我覺得,對於十歲以下的小孩,這是屬於那種「你問,我答」的事情。不需要刻意灌輸,但是時間到了,孩子自然會有疑惑,而成人就要有準備解答。
2008年10月26日 星期日
穿條紋衣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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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管是男生女生、同性異性,不就是愛人嗎?
回覆刪除其實常常看到這個話題,可是我總不懂這爭吵的意義,一直。
感覺性別是為了傳宗接代才有的分別,而愛情是另一種獨立而超越的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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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我在亂留言...
我完全贊成你的看法。可是對保守派而言,男女之間的婚姻制度,不可以也不應該更改。我尊重他們的看法,但是不能認同那些拼命想要說服人,但是偏偏邏輯又很爛的魔人。
回覆刪除不過你的性別和愛情在寫什麼阿... :p
我也不懂... 可能是說為了傳宗接代所以才會有"性別",而不管是什麼性別都可以有愛人的感情。
回覆刪除至於那些拼命想說服人的,不管在什麼樣的觀點上,好像都一樣,是一種個性。
就像我今天幫我爸去收帳,那人想要我們算便宜點,而我不肯,這樣的說服要我不得不能去尊重他。難得。
最後我發現那個可能只有國中畢業的漁夫的邏輯能力比大部份這兒的大學生要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