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這件事情還沒解決。
與學生無關。事情發生在要把考卷發還給學生的過程中。原本在想像中,這是一件非常自然直接的事情。沒想到,我們必須先把某些考卷影印備分了之後,才能把考卷還回去。而那些備份的試卷,是上次曾經來要過分數的學生。理由是:Once a cheater, always a cheater
說實話,我有很不舒服的感覺。當然,有很大一部份原因在於,我自己在大學時代,要分數要得兇,尤其是三電二數的年代。這代表我改了答案嗎?當然不是。從小時候幫我媽改考卷,到長大當助教改學生考卷,我知道當人在改了數十份,甚至上百份考卷的時候,是會精神不濟的;在評分的過程之中,偶爾是可能看漏過程,少給分數,甚至加錯總分的。我一直視看考卷為學生的權利。而那些真的看了考卷,而要求重閱的人,是否是佔了其他同學的便宜呢?我大大的不以為然。
當然,我不諱言,這些要求重閱的人之中,真的有可能有人是拿了一支筆,多寫了些答案,才跑來要分數的。尤其在這裡,看考卷是發回去讓你慢慢看,而不是在特定時間、特定空間內讓你申覆,這種狀況發生的可能性更大。但是,我相信這種人總是少數,為了這種人,而去防範所有要分數的人,我覺得太過分。另外,會這樣做的人,重複的比例有多高?備分,只能抓到累犯,抓不到初犯。再者,絕大部分的作弊,都是事前作;淪落到事後的,手法往往都不太高明。這樣,到底防得了多少呢?
行文至此,我想,讓我最不高興的,應該是無意之間,我也被歸類成了Cheater的一份子吧。
2008年11月2日 星期日
No, these children can't be our future, Part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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